预收账款在会计学中被归类为负债科目。
预收账款涵盖预收的货款以及预收购货定金等。企业在收款时,商品或服务的交易尚未完成,因此不能直接将这笔款项作为收入记录,而是应当将其视为负债,并在“预收账款”账户中贷记。待企业按照合同规定提供商品或服务后,将未实现的收入逐步转化为实现的收入,此时借记“预收账款”账户,贷记相应收入账户。
预收账款的期限通常不超过一年,因此通常在年末的资产负债表中作为流动负债列示。若预收款的期限超过一年,即预收的货款用于在未来一年以上提供商品或服务,将被视为“递延贷项”,并单独在资产负债表的负债与所有者权益之间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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