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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现代文学一,什么是中国现代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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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现代文学,一个时间与性质交织的概念,其定义和划分存在不同的学术观点。传统观点将1917年至1949年视为现代文学的起点,如钱理群、温儒敏和吴福辉的《中国现代文学三十年》(修订本)以及程光炜等人的《中国现代文学史》,这些著作主要关注这一时期。然而,南方学者倾向于将现代文学延伸至当代,将1917年作为起点,直到现在。另一种广泛接受的说法是将其纳入20世纪中国文学范畴,上限可能从1898年至今,涉及的著作如孔范今主编的《二十世纪中国文学史》等。

作为性质概念,现代文学强调使用现代文学语言和形式,表达现代中国人的思想、感情和心理。语言上的转变是白话文取代了文言文,这一变化反映了时代的进步。在文学形式上,无论是小说、诗歌、散文还是戏剧,它们的内涵和地位在古今之间并无显著差异。创作方法上,现实主义、浪漫主义与现代主义并重,反映了多元的艺术追求。

内容上,现代文学关注的是现代人的思想、情感和审美心理,其中包括民主主义、人道主义、个性主义等理念,以及对劳工、儿童和妇女权利的重视。最核心的特征是现代意义上的个人的崛起,所有的思想、情感和审美都以个人为中心,随着个人意识的觉醒,特别是现代主义文学的兴起,这一特点尤为显著。

扩展资料

中国现代文学是在中国社会内部发生历史性变化的条件下﹐广泛接受外国文学影响而形成的新的文学。它不仅用现代语言表现现代科学民主思想﹐而且在艺术形式与表现手法上都对传统文学进行了革新﹐建立了话剧﹑新诗﹑现代小说﹑杂文﹑散文诗﹑报告文学等新的文学体裁﹐在叙述角度﹑抒情方式﹑描写手段及结构组成上﹐都有新的创造﹐具有现代化的特点﹐从而与世界文学潮流相一致﹐成为真正现代意义上的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