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置费用也叫弃置成本,或资产弃置义务(ARO, asset retirement obligation),是根据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国际公约等规定,企业承担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等义务所确定的支出,如核电站核设施,石油开采设施等的弃置和恢复环境义务等。
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 号——或有事项》的规定,按照现值计算确定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金额和相应的预计负债。油气资产的弃置费用,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7 号——石油天然气开采》及其应用指南的规定处理。
不属于弃置义务的固定资产报废清理费,应当在发生时作为固定资产处置费用处理。
扩展资料
处置费用一般是直接的处置成本,比如运费等等。弃置费用包括固定资产处置有其他支出,比如建设厂房的,原先的处置费用只包括厂房的拆除的费用。弃置费用,如有的话,还需要包括对厂房拆除后土地平整的费用,环保等的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弃置费用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