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社会组织主要涵盖以下类型:
1. 社会团体:这些是中国公民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依照章程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而开展活动。社会团体包括学术性、行业性、专业性和联合性社团,但不包括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官方组织。
2. 学术性社团:主要由专家学者和科研人员组成的学会、研究会等,致力于学术研究和交流。
3. 行业性社团:由经济领域相同或相关行业的企事业单位组成的行业协会、同业公会等。
4. 专业性社团:由经济、社会各领域的专业人员和组织构成的协会等。
5. 联合性社团:由不同利益群体或社团组成的联合体,如联合会、商会、促进会、俱乐部、校友会、联谊会等。
6. 行业协会:属于行业性社团,由同行业经济组织及相关单位组成的非营利性社团法人。
7. 民办非企业单位: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活动的社会组织。根据所属行业,可分为教育、卫生、文化、科技、体育、劳动、民政等类别。
8. 基金会:利用捐赠财产从事社会公益事业,依法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其公益性体现在不为特定个人或组织获利,强调社会公众的广泛受益。
9. 社区活动团队:由社区群众自发组织的群众性团体,未在社团管理部门登记,但在街道社区备案,满足成员的文化、兴趣、健身等需求。
10. 中介组织: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作为独立第三方提供桥梁或居间服务的机构,开展智力性服务。
11. 非营利机构:其目的是生产货物和服务,但不允许向创立、控制或资助机构提供收益的法律实体或社会实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