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增值税的特点
1.不重复征税。
增值税以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只对销售额中本企业新创造的、未征过税的价值征税。所以,在理论上不存在重复征税的问题。但由于采用的增值税类型不同,有的尚存在部分重复征税的问题。
2.既普遍征收又多环节征收。
传统流转税虽然也普遍征收、多环节征收,但都是“全额计征”,而增值税仅对纳税人在该环节的增值额部分征收。
3.同种产品售价相同、税负相同。
二、增值税主要优点
1.能够较好地体现公平税负的原则。
增值税税负公平、负担合理,主要体现在:一是同一产品的税收负担是平等的,即不论企业是全能型还是非全能型(专业化程度高),不论其生产经营的客观条件如何,它们的税收负担应是一致的;二是税收负担同其负担能力相适应,由于增值税是以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商品的盈利是构成增值额的主要因素之一,因此,增值税的税收负担同纳税人的负担能力是基本相适应的。
2.有利于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结构的合理化。
由于增值税将多环节征税的普遍性与按增值额征税的合理性有机地结合起来,有效地克服了传统流转税按全额计税致使全能企业税负轻而协作企业和专业化程度高的企业税负重的缺点,有利于生产向专业化、协作化方向发展。
3.有利于国家普遍、及时、稳定地取得财政收入。
凡是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只要其经营中产生增值额,就应缴纳增值税;一种产品(商品)不论其在生产、经营中经过多少环节,每个环节都应根据其增值额计税。因此,不论从横向看还是从纵向看,增值税在保证国家财政收入上都具有普遍性。
4.有利于制定合理的价格政策。
商品价格一般是由成本、利润、税金三部分构成。在阶梯式的流转税下(传统流转税),商品的税负是一个不确定因素,从而也使商品价格难以确定;实行增值税后,商品的整体税负成为可确定的因素,它只与税率有关。因此,为正确制定价格提供了有利条件。
5.有利于扩大国际贸易往来。
在国际贸易中,各国都是不以含税价格出口商品。为此,要将出口商品从第一环节到最后环节所累计缴纳的税款全部退给出口企业。
税制的构成要素,是指税制应当具备的必要因素和内容。税制的构成要素一般包括:征税人、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地点、纳税期限、减免税、违章处理等。其中,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和税率是税制三个最基本的构成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