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取得培训合格证次年起,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平均每年应参加不少于32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专业课程不少于22学时。2年累计不满64学时或未从事相应岗位工作的人员,应重新参加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学习。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参加企业等培训机构组织的技术培训、学术交流等可计入继续教育学时。继续教育要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可采用集中授课、网络自学、专题讲座、研讨交流等形式,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考核,讲求实效。
按部有关文件通知,继续教育周期以发证日期为准,在取得证书次年起开始计算。例如发证日期为2020年3月10日,自2021年3月10日至2022年3月9日期间须完成不低于32学时计入2021年度,2022年3月10日于2023年3月9日期间须完成不低于32学时计入2022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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