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考本科接考手续大致相同,以北京为例。专科毕业生欲接考自考本科,需首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新生注册,获得自考准考证。之后,考生需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成绩单(复印件需加盖存档单位红章),前往自学考试办公室进行审核,以办理接考本科手续。考生应在完成所有自考课程考试前半年内办妥上述手续。
对于已办妥接考手续的考生,若在2001年底之前已全部通过笔试课程,可按1996年至2000年的考试计划申请毕业,接考手续依然有效。若未能在2001年底之前通过全部笔试课程,则需重新办理接考手续,但免收手续费。
持有本科结业证书但仅一门课程未合格者,将被视为专科毕业生。关于专科接考本科的加考课程衔接,应遵循各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若计划中无明确规定,则按以下原则衔接:已取得且课程名称相同的加考课程成绩依然有效;不同课程名称但学分相近的可替代新计划中的加考课程;多余加考课程的成绩不能抵扣其他课程。
办理接考手续的时间为每周一、四(节假日除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的接考实施细则适用于获得教育部认可的各类高等院校专科、本科、研究生毕业证书者,以及本科、研究生毕业生。
上述规定中的“加考课程”指的是需接考专业专科(基础科)的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