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权益法的情形:
1. 长期股权投资:当投资方对被投资方的股权投资达到一定程度,通常为持有被投资方一定比例的股份时,就会考虑采用权益法来核算该项投资。在这种长期股权投资的场合,权益法能更真实地反映投资方在被投资方的利益。
2. 活跃市场缺失:当投资对象的公开交易市场不够活跃,或者没有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时,权益法能够提供一种基于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价值的估值方法。在这种情况下,使用权益法能更好地评估投资的价值。
详细解释:
一、长期股权投资的具体情况:在股权投资中,如果投资方持有被投资方较大比例的所有权或者控制权,一般会采用权益法核算该项投资。这是因为权益法能够反映投资方在被投资方的经济利益以及可能对其产生的影响。通过权益法,投资方能够更准确地确认其投资份额内的被投资方的资产和负债变动情况,以及相应的收益或亏损。
二、市场条件的影响:在某些情况下,投资对象的公开交易市场可能并不活跃,或者缺乏可观察的市场价格。这种情况下,采用其他估值方法如资产基础法或收益法可能不太适用或不够准确。而权益法可以根据被投资单位的账面价值或其他相关财务指标来估算其价值,从而更准确地反映投资的实际情况。
三、权益法的应用原则:采用权益法时,投资方需要密切关注被投资方的运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所有权变动等关键信息。同时,权益法的应用也需要遵循相关的会计准则和规定,确保投资的核算和报告符合规范,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投资效益。
综上所述,权益法主要在长期股权投资、市场条件不活跃等情况下得到应用。其核心目的是为投资者提供一种更为准确、客观的评估投资价值和效益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