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 产生的依据不同:劳动关系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生产要素结合产生,而劳务关系则基于双方的约定。
2. 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动关系受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劳务关系主要由民法、合同法、经济法调整。
3. 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关系主体一方为法人或组织,另一方为劳动者个人;劳务关系主体可以是法人、组织或公民。
4. 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关系存在人身关系和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需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劳务关系仅存在财产关系,双方独立、地位平等。
5. 以谁的名义实施工作及由谁承担责任不同: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以用人单位名义工作,职务行为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劳务关系中,提供劳务者以本人名义工作,独立承担责任。
6. 合同内容受国家干预程度不同:劳动合同内容受国家强制性规范约束,劳务合同则主要取决于双方意思自治。
7. 内部规章制度的约束力不同:用人单位可依据内部规章制度对职工进行奖惩,而劳务合同双方的规章制度不构成争议处理的依据。
8. 劳动力的支配权不同:劳动关系中劳动力支配权归用人单位,劳务关系中由劳务提供方自行组织和指挥劳动过程。
9. 参与经营管理的权利不同:劳动关系中的职工有权参与企业民主管理,劳务提供者则无此权力。
10. 作息时间的规定不同:用人单位必须遵守法律规定安排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而劳务提供者可以自行安排。
11. 工具、设备等的提供不同: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需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劳务关系中一般由劳务提供者负责。
12. 职业技能培训的义务不同:用人单位有职业培训义务,劳务提供者技能提高为个人义务。
13. 主体的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有保险、福利待遇,劳务关系中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
14. 用人单位的义务不同:劳动合同中有法定义务,如缴纳社会保险,劳务合同则没有这些强制性义务。
15. 报酬的性质和支付方式不同:劳动关系中报酬具有分配性质,劳务关系中报酬按市场原则支付。
16. 获取报酬的优先程度不同:劳动者获取的报酬为工资,劳务提供者获取的报酬为劳务费。
17. 违反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不同:劳动合同有民事和行政责任,劳务合同只有民事责任。
18. 保护时效不同:劳务争议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劳动仲裁的申诉时效为六十日。
19. 纠纷的处理方式不同:劳动合同纠纷需先经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服的可起诉;劳务合同纠纷可以直接诉讼或协商解决。
20. 履行合同中的伤亡事故处理不同:劳动关系适用无过错原则,劳务关系适用过错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