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如下所示:
(一)招聘对象
1.已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学前(幼儿)教育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提交毕业证和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
2.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专科及以上学历的美术、体育、音乐专业男性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提交毕业证和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7月1日后出生)。
4.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和在编教师不得报考。
(二)招聘条件
1.具有海南省户籍。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为人师表,志愿服务农村教育。
3.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4.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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