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聚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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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消费税的计算题,请懂的人耐心解答一下,非常感谢,麻烦写出详细步骤

admin

1、消费税

(1)直接零售金银首饰468000元,需要价税分离,不含税销售额=468000/(1+17%)=400000元

(2)随同首饰销售配有首饰盒,另收取零售款1755元应一并缴纳消费税和增值税

不含税销售额=1755/(1+1%)=1500元

(3)以旧换新销售金首饰收取含税差价81900元,不含税销售额=81900/(1+17%)=70000元

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范围: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从2003年5月1日起,铂金首饰消费税改为零售环节征税。

镀金(银)、包金(银)首饰,以及镀金(银)、包金(银)的镶嵌首饰(简称非金银首饰),不在零售销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销售包金首饰取得零售款30000元,不征收消费税,但需缴纳增值税。

消费税不含税销售额=400000+1500+70000=471500元

应缴消费税=471500×5%=23575(元)

2、增值税

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471500+30000/(1+17%)=471500+25641.03=474061.03元

当月销项税额=474061.03×17%=80590.38元

当月进项税额=72000元

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80590.38-72000=8590.3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