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工作中,“制单”即填制记账凭证,这由会计人员根据原始凭证,按照经济业务的内容进行归类,确定会计分录后登入记账凭证,并送下一级审核,最终成为登记账簿的依据。
制单方式分为“单式”和“复式”两种。
“单式”制单法对每笔经济业务只在一个账户中进行登记,各账户之间缺乏紧密联系,无法形成账户记录间的平衡。这种方法不利于检查账户记录的正确性和完整性,因此,现今很少有单位采用。
相比之下,“复式”制单法是“单式”法的发展,采用更完善的制单方法。每项经济业务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账户中记录,形成相互联系。各账户间存在对应关系,通过试算平衡可验证账户记录的正确性。复式制单法准确反映了资金运动规律,全面、系统地展现了资金变动与经营成果,并有助于确保账簿记录的准确性。
在中国,复式制单有借贷法、增减法、收付法三种方法,但目前仅使用借贷法。会计制单人在填制记账凭证时应注重摘要清晰、内容真实、手续完备、账务处理准确完整、不同业务分别制单、摘要与业务相符、正确使用会计科目、部门、项目。所有相关人员,包括凭证填制人、审核人、记账人、会计主管人、领款(缴款)人、出纳,均需在相应位置签名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