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基式减免是一种通过减小纳税人的应税收入范围来实现税收减免的方式。其具体操作包括税收豁免、起征点与免征额三个关键概念。首先,税收豁免是指特定的收入或财产免于被征税。其次,起征点是政府设定的最低征税门槛,低于此门槛的收入不计入税基。最后,免征额则是在起征点之上,对部分收入给予的减税优惠。
税率式减免则是通过调整税率来实现税收减免。这种方式主要适用于那些收入较高的纳税人。在税率式减免中,政府会为特定收入区间设定较低的税率,以降低该部分收入的税收负担。这种方式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税收的公平性,因为高收入者可以享受到更多的税收优惠。
税额式减免则是一种直接降低应纳税额的税收减免方式。其操作方式包括抵免、减免税等。抵免是指纳税人可以将某些支出或费用从应纳税额中扣除,以此降低实际缴纳的税款。减免税则是指政府为特定纳税人提供直接的税收减免,无需通过调整应税收入或税率。
综上所述,税基式减免、税率式减免和税额式减免在实现税收减免的目标上各有侧重。税基式减免通过缩小应税收入范围来实现税收减免,税率式减免通过调整税率来降低高收入者的税收负担,而税额式减免则是直接降低应纳税额。这三种减免方式在实践中结合使用,能够更灵活地满足不同纳税人的需求,达到更公平、合理的税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