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学阶段,为了保证教学质量,原则上每6-8个班级配备音乐和美术老师各一名。而在低年级,即1-2年级,每6-8个班级需要配备一名体育老师。随着年级的升高,从3-6年级,每5-6个班级配备一名体育老师。对于规模较大的学校,即班级数量达到18个及以上,需要配备一名专职实验管理员。而在千人以上的学校,至少需要配备一名专职的心理健康教师。对于信息技术老师,规定3-6年级每4-6个班级配备一名。
相比之下,初中阶段的配置相对简化。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和美术老师各一名,每5-6个班级配备一名体育老师。每所学校的实验室配备一名专职实验管理员,如果学校拥有8个以上的实验室,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减少人员。同样,千人以上的初中学校,也需要至少配备一名专职的心理健康教师。每4-6个班级配备一名信息技术老师。
关于教辅人员和工勤人员的比例,小学阶段的上限是不超过9%,而初中阶段则不超过15%。这些比例旨在确保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能够有效地分配到不同的教学岗位,以满足学生在不同学科和技能上的需求。
这种分配原则旨在确保学校能够提供全面且均衡的教育资源,同时也强调了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性,以及实验和信息技术教育在培养学生综合素质方面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