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教师资格证的基本条件包括:申请人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教师法》规定教师资格条件并愿意从事教师工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此外,普通话水平需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已合并至统考科目中,分别为幼儿的《保教知识与能力》、小学的《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中学的《教育知识与能力》,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考试。各级各类学校各专业毕业生在笔试成绩合格后,可在数月后的面试阶段报名,笔试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申请者需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及精神病史,需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果需合格。
报考所需材料包括学历证书、身份证及照片。没有教师资格证的人士无法获得正式编制。
具体的报名时间及地点可通过当地教育局或教师资格证报考点了解。学历方面,具体要求如下:
1. 幼儿园教师资格需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 小学教师资格需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 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需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需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 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需具备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同时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6.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需具备研究生(本科教师)或大学本科毕业(专科教师)及以上学历。
7. 成人教育教师资格需根据成人教育的层次、类别,分别具备高等、中等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