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户中山市的条件多种多样,具体如下:
一、连续居住满三年且参加社会保险满三年并拥有自有住房的人员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申请入户中山。
二、没有自有住房者可以申请积分入户,需符合中山市积分制管理相关规定,并获得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颁发的《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制入户通知书》。
三、夫妻、未成年子女和父母可以相互投靠入户,不受年龄和婚姻状况的限制,但需要共同居住在中山市。
四、投资入户的条件是,企业实缴资金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可获得当年入户指标5个,每增加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再一次性给予当年入户指标5个;属于规上限上企业且年营业额达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一次性给予当年度入户指标2个;服务型企业含基建类项目投资且固定资产投资额达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一次性给予当年度入户指标2个。
五、纳税入户的条件是,企业当年度实际缴纳国地两税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或属经政府主管部门认定为市总部经济企业的,给予次年入户指标5个;当年度实际缴纳国地两税1000万-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给予次年入户指标2个;当年度实际缴纳国地两税金额100万-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一次性给予次年入户指标2个;当年度实际缴纳国地两税金额10万-1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一次性给予次年入户指标1个。
六、人才入户的条件是,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或经地级以上市相关部门认证的中级及以上技能型人才、特殊专业人才,可申请入户中山。此外,高新技术产业、总部企业、“新三百”企业紧缺适用人才的引进将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调整人才准入标准。
七、亲友搭户是指市外人员在没有自有住房但符合我市入户政策或取得入户资格的情况下,可以落所属单位(企业)集体户,或所属镇(区)村(居)委会集体户,或经产权人同意,向申请入户所属镇(区)亲友搭户。市内户口人员因房屋所有权转移后在本市没有自有住房的,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所属辖区村(居)委会集体户或挂靠在户口所属同一镇(区)亲友家庭户。
八、设立集体户的条件是,机关、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工业园区、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人才中介机构、劳务派遣公司等单位,可按集体户管理相关规定申请设立集体户。
户口,作为住户和人口的总称,是计家为户,计人为口的。它是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户口的载体为户籍(户口簿),是公民生活、公共服务、政府行政、国家司法等诸多领域不可或缺的运作基础。
它是国家确认并依法保护被登记者合法权益的标志,它所提供的法定证明和信息服务,是公民正常活动与交往必不可少的前提和基础。它是与社区、住户、人口相关的市镇管理和其他行政管理的必备基础,其对身份、权利能力和责任能力等的认定和对管辖权划分的支撑,更是所有国家各项司法活动的必备基础。
我国的户口登记管理是维护公共安全的重要事项,还以人身辨认、核实查证、时空管控、促进邻里关系、组织居民自治自卫等多种方式有力支撑各项公共事业、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和公共安全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