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将个税免征额由3500元提高到5000元。2019年1月1日实施。
不考虑其他专项扣除等因素,应征税收入=5500
全年66000,税率10%,速算扣除2520。
全年应交66000*10%-2520=4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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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将个税免征额由3500元提高到5000元。2019年1月1日实施。
不考虑其他专项扣除等因素,应征税收入=5500
全年66000,税率10%,速算扣除2520。
全年应交66000*10%-2520=4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