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机构详细划分如下:
1. 办公室:负责机关的综合协调工作,包括文电处理、会务安排、机要事务、信息管理、档案保管、安全保密、来信来访、统计、政务公开、退休人员服务和国有资产管理等。
2. 国民经济综合和规划科(地区经济和财政金融科):研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提出总量平衡、结构调整政策,制定中长期规划,并监控实施情况。此外,还负责宏观经济预测、预警,以及年度计划的制定和区域经济发展规划的建议。
3. 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办公室(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研究重大经济改革和对外开放问题,制定综合性改革方案,协调专项改革,并处理行政复议、法律事务等工作。
4. 固定资产投资和设计审查科:负责固定资产投资分析和调控,编制投资计划,管理重大项目和专项资金,以及监督政策性贷款使用。
5. 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科:研究外资动态,提出利用外资策略,负责外商直接投资和境外投资项目的审核,以及国际金融合作等。
6. 农村经济和以工代赈科:研究农业和农村经济,编制发展规划,协调农业项目和以工代赈工作,监督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
7. 交通运输科:统筹交通发展规划,分析运行状况,协调重大项目审批和服务工作。
8. 能源局:研究能源发展战略,管理能源项目,协调能源产业发展和节能工作。
9. 工业和高技术产业科(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统筹工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推进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负责重大项目审批和产业政策制定。
10. 社会发展科:负责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协调社会保障和人力资源政策,编制社会事业投资计划。
11. 贸易和服务业科:负责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商品进出口计划,推进现代物流业和服务业发展。
12. 人事和资金管理科: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和财务监管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遵循相关通知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