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全科主治医师考试,考试合格即可领取全科医师证。参加全科主治医师考试城合格之后,由人事局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卫生部用印的全科医师证,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全科医师是经过全科医学专门训练、学习,取得了全科医师执业资格证书,工作在基层的临床医生,对个人、家庭和社区提供优质、方便、经济有效的、一体化的基层医疗保健服务,进行生命、健康与疾病的全过程、全方位负责式管理的医生,是执行全科医疗的卫生服务提供者。全科医师的服务对象涵盖不同性别、年龄的人,其服务内容涉及生理、心理、社会层面的健康问题。扩展资料:参加全科主治医师考试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必须在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医疗、预防、药学、护理和其他卫生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
2、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4、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的,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