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管理机构为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其他单位无权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个人不得保管他人人事档案。
若需办理留学存档,可访问中国留学网,登录“留学存档”栏目进行在线申请。填写完成后,打印《存档人员登记表》,携带护照、国外教育机构入学证明及已获取前往国家签证的复印件,前往留学人员档案室办理。
档案室的服务对象广泛,包括公派本科生、研究生及与原单位解除关系的其他公派出国留学人员,自费出国留学的高校在校生、研究生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研究生,自费出国留学的在校高中生、高中毕业生,以及单位自动离职、辞职的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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