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昌市国家税务局机构设置详尽,主要分为内设机构、直属机构和事业单位,以及三个派出机构。以下是各部门的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
1. 办公室:负责年度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处理日常政务,组织会议,管理文秘事务、保密工作和调研,负责税收宣传,制定办公规则,以及后勤服务和行政事务管理。
2. 人事教育股:负责人事管理制度的研究和执行,负责人事管理、干部监督、教育培训等工作。
3. 监察室:负责本局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维护工作纪律。
4. 税政法规股:负责税种征收管理,法规执行监督,增值税防伪税控推广,税收征管法律研究,以及进出口税收管理。
5. 计划财务股:负责税收计划编制、统计分析,经费和财务管理工作,以及内部审计和政府采购。
6. 征收管理股:负责征管资料收集,税源调查,税款征收工作。
7. 办税服务厅:提供个体和企业税收服务,包括发票管理、申报征收等。
8. 税源管理科:负责新纳税人预算申报,城区范围内税收征收和检查,以及出口退税审核等。
9. 纳税评估科:负责纳税评估工作,包括重点企业的评估和专项评估任务。
直属机构:
稽查局:负责全市税务稽查,违法案件查处,以及与司法机关的协调工作。
事业单位:
信息中心:负责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计算机网络维护,数据库管理,以及税控器具的鉴定和推广。
派出机构:
码头分局、南义分局、花园分局:负责执行上级指示,税务征收管理,制度制定,干部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