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对机关政务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机关文秘、档案、信访、保密、保卫工作,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局发文件的审核、印发工作,以及全局离退休老干部服务工作。
综合法规处
负责局内业务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进行人事政策的综合调研,拟订人事政策法规体系规划,起草、审核综合性政策法规、文件,负责人事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监督检查全市人事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组织指导人事系统依法行政和开展普法教育,进行人事争议仲裁和局人事行政复议工作,综合管理人事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
考核任免培训处
负责拟订全市国家公务员职位分类、考核、职务升降、职务任免、竞争上岗、培训、纪律、奖惩、辞职辞退、轮岗、回避等单项法规的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承办市直机关人员交流手续和副处级及其以下非领导职务及科级领导职务的任职手续,指导协调各县(市)、区和市政府各部门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工作,研究拟定事业单位职员的考核、任免、培训、惩戒、辞职辞退等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直事业单位科级及以下人员行政职务设置,办理向市人大提交市政府组成人员任免提案和以市政府名义任免公务员的手续,拟订全市公务员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全市奖励表彰工作。
录用调配处
拟订全市国家公务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录用政策和实施细则及考录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按管理权限负责市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调配和特殊需要人员的选调及外援干部的选派工作,承办机关公务员调任、转任手续,负责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市直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及合同签证工作。
计划工资福利处
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增长中长期规划及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工资基金管理和工资的统计与综合分析,承办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和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工资确定和工资变动的增资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政策和离退休(职)政策的贯彻实施,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公伤认定和事业单位伤残等级认定工作,协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并组织实施。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市专业技术队伍的宏观管理,拟定政策法规,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晋升和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全市高、中级评审委员会,制定并完善职称申报推荐、预审、例会评审及资格审批程序,组织指导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调整及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聘任工作,研究拟定专业技术人员考试的政策法规,指导考务工作,负责有关资格证书的核发工作,负责组织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工作,负责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工作,组织县(市)、区和各部门选拔“百千万人才工程”人员工作。
军转办
拟定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编制军队转业干部分配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上岗前的培训及随调家属的安置工作,承办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交办的有关工作。
机关编制管理处
研究拟订全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法院、检察院机构改革方案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法规,审核市直和县(市)、区党政群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市直党政群机关、市直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的职能、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的配备和调整意见,协调市党政群机关之间的职责分工和市政府与县(市)、区政府之间职权划分,审核市本级议事协调机构、临时机构和市政府机关行政审批事项的设立、调整,对市政府机关行政审批事项实施综合管理,负责市本级党政群机关机构编制管理的日常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县(市)区、乡(镇)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机构编制统计、业务培训及市编委办文秘、综合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