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英语4级成绩有异议的可以申请成绩核查,核查方式如下:
CET成绩核查内容为当次笔试考试分数是否有错加或漏加的情况;评分标准的执行情况不属复查范围。成绩核查申请由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受理。办理方式如下:
1.申请材料:
1)考生学籍所在院校教务处出具的证明
2)身份证复印件;
3)回函信封:为确保考生能及时收到核查结果,请务必随函附寄回函信封。
不按上述要求提供回函信封的申请恕不予办理
受理时间:每次考试成绩发布后一个月内(以邮戳时间为准!)。
3.申请方式: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不予当面受理。申请者将申请材料以挂号信方式邮寄至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徐汇区广元西路315号联峰汇7楼F座
邮政编码:200030
电话:021-52583311
4.反馈方式: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核查结果以挂号邮寄方式反馈至申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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