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完成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获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作业。培训内容包括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确保特种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有效期为6年。证书持有者需要定期进行复审,以确保其知识和技能的更新。如果离开岗位时间过长,需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确认合格后方可继续上岗。
条例明确规定,未经培训考核即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将面临行政处罚。若因特种作业导致重大安全事故并构成犯罪,直接责任人将依据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式样、标准及编号。复审周期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可适当延长,但需满足一定的条件。
安全培训是复审前的重要环节,内容涵盖法律、法规、标准、事故案例以及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知识。培训时间不少于8学时,以确保特种作业人员能够掌握最新的安全信息和技能。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普通脚手架、附着升降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塔式起重机)、建筑起重司索信号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建筑焊工(电焊、气焊、切割)、建筑起重机械安装质量检测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桩机操作工、建筑混凝土泵操作工、建筑施工现场内机动车司机等。
这些特种作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通过严格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安全操作能力,从而保障建筑工地的安全,减少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