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知识百科:
中国首所研究生院的建立
1977年9月10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在安徽合肥筹建了中国第一所研究生院——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院。
首批研究生院的诞生与扩展
1984年8月,原教育部批准在北京大学等22所高校设立研究生院,并印发了相关指导意见。这些研究生院成为我国首批真正意义上的高校研究生院。从1984年至2003年,全国分五批批准设立研究生院。第一批有22所,第二批10所,第三批22所,第四批2所,第五批1所。所有这些名单都是教育部正式批准的。
改革前的保研政策
在2011年改革之前,未获批准设立研究生院的高校,其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通常由“研究生部”或“研究生处”负责。依据2006年教育部出台的规定,获得批准设立研究生院的高校,保送研究生的比例可占本科毕业生的15%左右;而未设立研究生院的“211工程”高校则按5%左右的比例保送。
研究生院的快速发展
2011年,我国研究生院设置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从“报批”改为“报备”,这意味着高校研究生院的设立无需再经教育部批准。这一变化促使我国研究生院数量迅速突破100所,进入了快速发展的阶段。
按公布批次排列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所有研究生院的名单都是按照教育部公布的批次进行排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