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所得税的汇算清缴调整属于后期事项,应根据相关准则进行处理。若涉及以前年度的损益调整,需将差额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或者用于冲减2014年的所得税费用。需要注意的是,2013年的财务报表已经结账并完成审计,因此不能对那时的所得税进行调整。
2.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所得税抵免,是按照15%的税率进行计算的。具体操作上,应先计算出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这包括了各种加计扣除和免税收入的调整。然后将这个应纳税所得额乘以15%,再减去直接免除所得税的项目(如节能设备采购等),得出的结果即为当期应交的所得税额。
3. 为了确保账务处理的准确性,建议向负责年审的事务所咨询,以便在审计过程中避免出现需要调整的问题。这样可以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避免未来审计时的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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