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成人自考登记表填写指南
浙江自考登记表的填写步骤如下:
首先,用笔填写《毕业生登记表》,需一式两份,确保字迹清晰,避免复印和涂改。
紧接着,“工作单位”一栏,无工作经历的自考毕业生无需填写。“家庭地址”应详细到省、市或城镇名称。
“本人简历”应从初中开始记录,每段经历不能遗漏也不得重复。参加全日制自考助学读书的毕业生,简历中应注明就读学校(如××学校自考大专班);在职自考毕业生的业余学习时间,不得重复记录于简历内。
“奖励、处分”一栏,如无相关记录则填写“无”。
“自我鉴定”需参考自考毕业生“自我鉴定”参考提纲,先撰写草稿后填写,并签名。
“毕业生思想品德”一栏,由单位人事部门填写盖章。无工作经历的自考毕业生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填写、盖章;在读全日制自考毕业生由就读学校填写、盖章。
“考试成绩”一栏,考生应按考试计划课程顺序及合格证上的时间、成绩准确填写。
最后,按照通知规定时间将填写好的《毕业生登记表》交至自学考试办公室。登记表上的照片由自考办提供。
自考毕业生的学籍档案材料原件应尽快归入个人人事档案,并存放在相应的人事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