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二级建造师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主要包括:
一、遵守法律法规,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两年。
二、满足上述条件的人员,如具备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部分科目。具体包括:
1、已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仅需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
2、已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仅需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
三、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求,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进行考试。考试合格后将获得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可用于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
四、学历要求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到考试报名年度的年底。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有三个科目:《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六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专业类别。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全部三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2009年的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10月31日上午: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10月31日下午:15∶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1月1日上午: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2009年,广西仍在进行报名。其他地区均已结束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