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涵盖四个主要科目:《综合法律知识》、《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企业管理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所有科目均为客观题,考生需在答题卡上作答。考试分为四个半天,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5小时。考试成绩管理采用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方式,要求考生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所有科目。对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如已取得法律、经济或相关专业的学历,需要满足相应的工作经验要求,包括大专、本科、双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
对于不具备规定学历但具备国家统一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资格,并且有五年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经历的人员,也有相应的报考条件。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包括:
已取得律师资格,担任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一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和《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两个科目,仅需参加《企业管理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的考试。
取得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资格,担任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相关工作满一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两个科目,仅需参加《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的考试。
同时具备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和律师资格,担任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相关工作满一年,可免试三个科目,仅需参加《企业法律顾问实务》的考试。
每年的10月份为考试时间,例如2011年的考试是在10月22日和23日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