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编教师申请支教流程具体如下:
首先,有意愿参与支教的教师需填写申请书,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支持和认可。通过学校审核后,符合支教条件的教师还需填写相应的表格。
其次,当地教育部门根据农村学校的实际需求以及教师的个人申请,进行双向选择。若有必要,还需征得教师本人和受援学校的意见,以确保支教工作的顺利进行。最终,确定支教教师名单,并公布于众。
支教教师在到岗后,需与受援学校签订三方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支教教师需严格遵守受援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按要求开展支教工作。
每学期,支教教师需接受一次考核。考核结束后,受援学校将提交考核意见,城区教育局将进行复核。考核结果将作为支教证明的重要依据。
支教证明将记录支教教师的工作表现和贡献,作为其个人档案的一部分,为未来的职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