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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控品分析性能-均匀性评估 依据YY/T1652,YY/T 1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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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YY/T1652-2019体外诊断试剂用质控物通用要求,YY/T 1662-2019 生化分析仪用质控物,实验要求变异系数CV≤10.0%。

试验材料和方法涉及随机抽取15个最小包装单元的校准物并进行随机编号。每个包装单元测量3次,考虑测量系统随时间等因素引起的变异,3次测量采用不同的顺序进行。测量顺序为:1、3、5、7、9、11、13、15、2、4、6、8、10、12、14、15、14、13、12、1、10、9、8、7、6、5、4、3、2、1、2、4、6、8、10、12、14、1、3、5、7、9、11、13、15。

计算公式为SS—方差,MS——均方,ʋ —自由度,F —F检验值,[公式] —指定参数第i次测量值或计算结果,[公式] —总平均值,[公式] —样品i重复测量次数,[公式] —样品i的第j个结果,[公式] —瓶间标准差,[公式] —瓶内标准差(重复性标准差)。当F≤1时,以[公式]代替[公式]计算[公式],结果应符合CV≤10.0%的要求。当F≤[公式] 时,检验结果显示瓶间均匀性无显著性差异,计算结果 [公式] ,结果应符合CV≤10.0%的要求。当F>[公式]、[公式]≤0.3δ时,认为瓶间均匀性良好,计算结果[公式],结果应符合CV≤10.0%的要求。当F>[公式]、[公式]>0.3δ时,认为瓶间均匀性较差,不符合CV≤10.0%的要求。

试验结果示例:批号1质控品均匀性检测结果已符合CV≤10.0%的要求。批号2、批号3以及其他浓度质控品按照上述Excel模板计算即可。

小结:通过三个批号的试验,发现试剂质控品均匀性满足产品设计的变异系数CV≤10.0%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