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充值油卡时
借:预付帐款——加油卡充值
贷:现金
2、消费后
借:管理费用——车辆费用
贷: 预付帐款——加油卡充值
扩展资料:
根据《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号)第十二条规定,发售加油卡、加油凭证销售成品油的纳税人(以下简称“预售单位”)在售卖加油卡、加油凭证时,应按预收账款方法作相关账务处理,不征收增值税。
预售单位在发售加油卡或加油凭证时开具普通发票,如购油单位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待用户凭卡或加油凭证加油后,根据加油卡或加油凭证回笼记录,向购油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号规定,所有加油站只能为一般纳税人,企业充值当时可以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但对加油站按预收账款账务处理,对其不征收增值税。如果企业以后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话普通发票就先不要开了。
参考资料:预付账款-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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