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混凝土配合比的设计步骤:首先按照原始资料进行初步计算,得出“理论配合比”;经过试验室试拌调整,提出满足施工和易性要求的“基准配合比”;然后根据基准配合比进行表观密度和强度的调整,确定出满足设计和施工要求的“试验室配合比”;最后根据现场砂石实际含水率,将试验室配合比换算成“生产配合比”。
材料情况:P.O42.5水泥,fce(水泥的实际强度)=45.0;粗骨料:采用5~25mm及25~31.5mm的两种碎石进行搭配,组成5~31.5mm的连续级配碎石,按5~25mm: 25~31.5mm=8: 2(重量比)的比例配制:
1、单位水泥用量
mc=mwo/w/c=168/0.49=343kg。
2、用粉煤灰取代16.5%的水泥,取代系数为λ=1.3, 则有
水泥用量:mc1= mc×(1-16.5%)=286 kg。
粉煤灰用量:mf1= mc×16.5%×1.3=73.6kg。
减水剂用量:mFDN1=( mc1+ mf1)×1.7%=6.11 kg。
3、假设混凝土单位容重mcp=2400kg/m,砂率βs=39%,则有:
细骨料ms1=730kg,粗骨料mg1=1142kg。
则混凝土配合比:mc1: ms1: mg1: mf1: mFDN1: mW0=286:730:1142:73.6:6.11:168
= 1 : 2.55:3.99:0.26:0.021:0.59。
扩展资料
自密实混凝土配合比的试配、调整与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混凝土试配时应采用工程实际使用的原材料,每盘混凝土的最小搅拌量不宜小于25L。
2、试配时,首先应进行试拌,先检查拌合物自密实性能必控指标,再检查拌合物自密实性能可选指标。
当试拌得出的拌合物自密实性能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在水胶比不变、胶凝材料用量和外加剂用量合理的原则下调整胶凝材料用量、砂的体积分数等,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3、混凝土强度试验时至少应采用三个不同的配合比。当采用不同的配合比时,其中一个应为确定的基准配合比,另外两个配合比的水胶比宜较基准配合比分别增加和减少0.02。
4、制作混凝土强度试验试件时,应验证拌合物自密实性能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并以该结果代表相应配合比的混凝土拌合物性能指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混凝土配合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