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赞助费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详细解释如下:
赞助费是企业或个人接受其他企业或组织给予的捐赠或资助所产生的收入。在会计中,这些收入并不属于企业的日常经营收入,因此不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而是应该被归类为“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的定义:
营业外收入是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种收入,如固定资产的盘盈、处理固定资产的净收益等。它代表的是企业在日常经营以外获得的额外收入。赞助费正是一种非经常性的、非业务性的收入,因此应当计入营业外收入。
会计分录的处理:
当企业收到赞助费时,会计上需要进行相应的分录处理。一般来说,赞助费会直接打入企业的银行账户,因此会在银行存款科目有所体现。同时,为了记录这一笔营业外收入,需要在会计账簿中记入相应的金额。具体的分录可能因企业的会计政策或实际情况有所不同,但大致方向是:借银行存款,贷营业外收入。
总之,收到赞助费应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这是会计上对这一类型收入的常规处理方式。企业需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进行正确的会计记录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