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专升本推荐办法
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 9号)文件精神,各推荐院校须将本校本年度参加高职升本科招生考试的推荐办法、程序及名单在本校显要位置或网站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能取得推荐资格。
推荐过程中,推荐院校应制定学生综合评定方案,将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习、体育锻炼以及参与社会工作和活动等反映学生综合素质与实践能力的情况,科学、公正地量化成综合分数,择优推荐。
各院校推荐的学生不超过本校本专业高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的15% (具体名额见附件2)。3月30日前,推荐院校应完成考生推荐及资格公示;并将拟推荐考生信息导入北京市高职升本科网上报名管理系统(网址: zsbbm. bjeea. cn/yx),导入后在系统里打印已导入的推荐考生信息,并在报表上注明推荐考生的公示方式,加盖公章后报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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