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筑工程施工中,确保工程质量与管理水平的提升,实施了严密的"三检"制度。这一制度包括自检、互检和专检三个环节,每个环节都有完整的记录,且必须经过建设(监理)单位的确认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首先,依据总公司《施工技术管理手册》第七章技术复核的条款,以及工程处《管理规章制度》中关于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制度的条文,施工单位严格执行规定,保证每一步骤的合规性。
具体操作上,每个班组的操作工在每天工作结束后,首先进行自我检查(自检),确保工作达到优良标准。随后,由班组长组织进行互检,以确保整个班组的工作质量。在此基础上,质检员和施工员进行专业检查,只有当所有检查环节都符合要求后,才能进行隐蔽工程验收或办理相关手续。
在"三检"过程中,如发现任何隐患或需要整改的地方,必须立即落实并进行复查,以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和质量。此外,"三检"制度的执行情况会作为月度考核班长的重要依据,体现了对工程质量的高度重视。
施工单位的三级检查机制主要包括操作工人的自检、互检和交接检。自检由工人本人在施工过程中进行,遵循施工技术交底和规范要求;互检则由同班组成员互相检查,班组长负责组织;最后的交接检,由项目工程师主持,上一道工序的班组与下一道工序的班组进行交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