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应纳的增值税税额计算方法如下:
首先,根据运费和建设基金,计算进项税额:17000 + (1950 + 50) * 7% = 17140。
其次,购进包装物时,若未使用非防伪系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则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接着,计算销项税额,其中,150000 * 17% = 25500。
然后,对于没收逾期的包装物押金,应视为含税价款计算销项税额:23400 / (1 + 17%) * 17% = 3400。
此外,若产品用于不动产装饰,视同销售行为,需按计税价格计算销项税额:60 * 20 * 17% = 204。
综上,本月销项税额为:25500 + 3400 + 204 = 29104。
接下来,计算本月进项税额,即17140。
最后,本月应纳增值税额为本月销项税额减去本月进项税额:29104 - 17140 = 11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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