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进行固定资产盘点前,相关部门应核对固定资产账簿记录,确保账目准确无误。
2. 企业应首先明确对固定资产的定义,以便在盘点时区分低值易耗品与固定资产。
3. 若财务部门设有固定资产卡片账,应先整理固定资产的类别,了解公司的组织结构,包括办公室、生产部门、仓库等部门的设置。
4. 组建资产盘点小组,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并根据盘点结果填写固定资产盘点表。核对盘点表与账簿记录,对账实不符的情况,应编制固定资产盘盈或盘亏表。固定资产发生盘盈或盘亏时,使用部门和管理部门需查明原因,共同编制处理意见,并获得企业授权部门或人员的批准。财务会计部门据此调整账簿记录,以反映实际情况。
5. 尽管固定资产相比存货而言,遗失或被盗的可能性较小,但由于其长期存在,实物与账面记录不一致、实物处于不正常使用状态或被遗忘的风险仍然存在。因此,定期盘点固定资产是保护企业财产的重要控制措施。
6. 企业应定期(根据财产性质不同,通常至少每年一次)组织固定资产盘点。盘点工作应由不同职能的人员,包括负责保管、记账的人员以及无关厂房设备的外部人员共同参与。盘点结果记录在清单上,清单内容包括固定资产的名称、类别、编号、存放地点、目前使用状况和状态等,并由至少两名盘点人员签字确认。盘点结束后,将清单内容与固定资产卡片进行核对。如有差异或固定资产不能正常使用,固定资产保管部门需查明原因并经过批准程序后进行账面调整。每次盘点的清单应归档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