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湖北文理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专升本考生在本科院校的学术成绩和行为规范对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至关重要。若学生违反宪法,破坏社会秩序,受到严重治安管理处罚,或未达到毕业资格要求,均有可能无法获得学士学位。
学位课程成绩未达到70分,或重修、补考学分超过规定上限,也会导致学士学位的剥夺。同时,未满足英语、计算机水平要求,以及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未满足特定条件,也可能影响学位授予。
在校期间因考试舞弊、学术不诚信而受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学生,或被二级学院或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为无法授予学士学位,同样会受到学位授予限制。这些规定表明,学术诚信与良好行为规范对于本科毕业生来说至关重要。
未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其毕业资格将受到影响。学士学位与毕业证书对于毕业生的就业、深造等方面具有重要价值,因此未能获得学位将对个人的长远发展产生负面影响。为了确保顺利毕业并获得学位,专升本考生应严格遵守学术纪律,努力提高学业成绩,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活动,维护良好的行为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