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 文件规定:
一、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2.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因此,房地产企业委托中介公司销售,支付的中介费税前扣除比例是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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