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聚咖

合聚咖

会计无心工作迷上炒股,挪用公款8年没被发现,挪用公款会被如何处罚

admin

近期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上发布了一起案件,这起案件是江苏省滨海县农业农村局原总账会计吕杭军在工作期间非法挪用公款炒股,八年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挪用了数百万元的公款进行炒股来牟取私利,同时还使用公款购买房产和其它生活支出,最终导至有七十余万元一直未能还上,二零二零省委巡视组在对当地进行巡察发现了违规套取现金行为,最终吕杭军挪用公款被发现,他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我国的相关法规,而且由于挪用数额很大,并且时间也很长,所以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或者无期徒刑的处罚。

吕杭军在参加工作初期还是非常尽职的,曾经多次获得过市、县的先进称号,二零零三年开始他担任县委农办、县扶贫办总账会计,随后由于在这个位置上未能再进一步,他的心态发生了变化,随即人也开始变的浮躁了起来,随后他将心思放在了股票上,希望能够通过炒股使自已出人头地,早期他主要使用自已的工资来炒股,由于数额不大,所以获利也不多,二零一一年由于投资失败导致了存款和工资都被套在了股市里。

二零一一年八月根据领导要求他套用保险账户上十几万元用于单位奖金和津贴的发放,在发放完毕后还剩下了三万元,他并没有将这笔钱划转回去,而是挪用做为个人炒股的资金,随后一发不可收拾,在随后的多年间他频繁的挪用资金进行炒股,而期间也一直没人发现,最终导致了事发。

这又是一个人性被贪婪吞噬的典型案例,但同时也反应了基层工作中的很多问题,如果单位里从来没有公款挪用的情况出现,那么他也就没有机会在其中做手脚,这个案例值得我们深刻的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