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物组合的原则:体现生活气息,合乎情理;有中心、有变化、有对比;光线和背景以及构图的形式美等。
1、体现生活气息,合乎情理
这是首要的一点,富有生活气息便能产生自然美,合平情理便能产生某种情调或意味,因此在选择静物前应先有构思,不要盲口拼凑一堆静物。
2、有中心、有变化、有对比
摆素描静物应先选一个主体静物,一般形体较大,也就是要大干从属的静物,占据构图的主要位置,在构思和色调上起决定作用。
选择从属的,也就是配角静物,其形体要小于或低于主体静物。搭配的静物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多个,应该考虑它们在大小、高低、方圆、深浅及质感上的变化,不要过于单一或过于杂乱。
3、光线和背景
光线的配置一是为了使静物立体形象更为明显,二是为了增加情调美感。不同的光线可以造成不同的情调。同光线可以产生不同的形体效果质感效果和美感效果,需要运用不同的技法去表现。
4、构图的形式美
不论选择什么样的静物,体现的情调如何,若想摆出较理想的组合关系,画出较理想的构图,就要认识构图形式美的一般规律。静物写生形象比较丰富,是培养构图能力和认识构图形式美的良好机会,应引起重视。
静物质感的表现方法:
静物写生,主要靠笔触、线条和色调的对比变化来表现物体的质感。例如表现玻璃瓶要表达出坚硬光滑的感觉。玉米等蔬菜要有严密的线条、均匀的色调、笔触不要很明显。
表现松软物体如毛线制品、棉花制品等,要用较松散的线条,色调不要过于均匀,色调中要有较鲜明和较琐碎的笔触。
画绸缎,笔触和色调要有跳跃感,以表现其闪光的特点,但在跳跃之中,笔触和色调的过渡要柔和,以表其光滑柔软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