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田径锦标赛面向青少年运动员开放,分为甲组和乙组。甲组运动员需在1994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而乙组运动员则需在1995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为了确保运动员信息的真实性和规范性,参赛运动员必须根据省体育局的规定完成注册,并持有省体育局统一制作的运动员注册证。任何年龄不符或冒名顶替的情况都将受到严肃处理,可能面临取消比赛资格的处罚。
参赛运动员必须至少参加过一次安徽省田径项群的比赛,无论是田赛项目还是径赛项目,且以上场参赛为准,才能代表注册单位参加2011年的安徽省青少年田径锦标赛。竞赛将依据《中国田径教学训练大纲》进行综合考核,同时遵循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2010年《田径竞赛规则》。
每位运动员在甲组和乙组中限报两项,报名后若无故弃权,将被罚款100元。比赛检录时,运动员需出示本人注册证,否则将无法参赛。比赛中若有推、拉、挤、撞等犯规行为,除处罚当事运动员外,情节严重者还将取消所在代表单位相应项目的比赛成绩。分道项目将进行预赛和决赛,根据成绩录取前八名进入决赛。
为了保证比赛的公平公正,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严格遵守上述规定。通过严格的报名和审核程序,确保每位参赛者具备参加安徽省田径锦标赛的资格和条件。比赛的最终目标是促进安徽省青少年田径运动的发展,提高运动员的技术水平,培养更多的优秀田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