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国处理民族问题的根本原则是坚持各民族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
2.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作为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之一,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重要内容。
3. 在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下,以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为基础,建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管理本民族、本地区的内部事务,实现当家作主的权利。
4.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中的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分别相当于省级、地级市、县级行政单位,其行政地位依据地域大小和人口多少决定。
5.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既维护了国家统一和安全,又保障了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同时促进了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蓬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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