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运动员可申请授予羽毛球国家一级运动员称号:
2. 在十个以上国家参加的国际锦标赛或国际邀请赛,以及国际羽联4星级以上系列大奖赛中,获得任何一个项目第四至第八名的运动员。
3. 在世界青年锦标赛中,获得各单项第三至八名(并列第五名)的运动员。
4. 在全国比赛中,获得团体前三名除授予运动健将外的其他运动员,以及第四至第六名的主力队员;在全国比赛中获得各单项比赛第九至十六名的运动员。
5. 在全国青年锦标赛中,获得甲组各单项和混双第二至四名、乙组各单项前两名的运动员。
6. 在全国少年比赛中,获得男16岁组、女15岁组各单项冠军的运动员。
7. 全国中学生羽毛球锦标赛当然包括在上述比赛中,作为评估一级运动员称号的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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