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应具体咨询献雄的对口小学,看对方是否同意接收当事人的子女转学籍借读:
1,如果对方不同意的,只能在子女的户口所在地就近入学或者转户口就读了;
2,当事人的子女要在当地借读的,一般来说,监护人一方,必须在当地实现就业,并参加社保达到一定的期限(至少6个月);
3,还要在当地办理居住证,并办理转学借读手续。
转学籍手续参照如下办理:
1、家长联系好“转入学校”后,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由转出学校开出转学联系单。
2、家长持“转学联系单及相关证明”到转入学校联系,转入学校加注意见,确定是否同意转入。
3、家长得到“同意转入”后,在转出学校领表、填表、加注意见,并填写一式三联的转学证明书。
4、家长和学生携带转学证明书到转入学校衔接建档报名事宜,转入学校将“同意转入的转学书”送县教育局基教科审批。
5、将审批完整的“转学呈报表”送转入的中心学校存档。
6、将“转学证明回执”送“转出学校”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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