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姆嘉通,18世纪德国哲学家,被尊称为“美学之父”。他将美学定义为研究感性认识的学科,以弥补心理活动中的“知”与“意”已有相关学科研究,而感性认识未被系统研究的缺陷。1735年,他首次使用“美学”一词,并在1750年出版了《美学》一书,这是历史上第一部美学专著。鲍姆嘉通在自己的哲学体系中,明确将美学与逻辑学区分开来,严格规定了逻辑学研究对象为形成概念和推理的抽象思维,而美学则专注于感性认识的完善。在《美学》中,鲍姆嘉通将美学定义为感性认识的完善,与之相反的就是不完善,即丑。他将美学视为认识论的一部分,与逻辑学共同构成理解世界的工具,其中逻辑学关注理性认识,美学则专注于感性认识。鲍姆嘉通强调美与情感的联系,认为情感越强烈,美就越鲜明。他认识到美是感性认识的完善,这一观点虽然进步于唯理主义美学,但也存在局限,未能全面揭示美的本质,因为美的感知既涉及感性也包括对事物完善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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