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离校手续由所属高等学校办理学校办理。一般有领取毕业、学位证书,还书,领取报道单等。
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应当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位授予单位应当颁发学位证书。学生提前完成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获得毕业所要求的学分,可以申请提前毕业。学生提前毕业的条件,由学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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