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地户籍学生在上海可以读公办初中,具体条件如下:
1、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
2、或者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3年(从首次发证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且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二、申请入学需携带的证件
1、父母一方具有1年及以上有效《居住证》、同住的需要申请入学对象的《居住证》;
2、父母及学生本人的户籍证明;
3、父母一方在沪务工证明;
4、预防接种卡;
5、住所证明(购房产证或租房合同)。
扩展资料:
申请办理《上海市居住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
2、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户籍亲属、就读、进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
申请人应当根据申办条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对申办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6年本市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