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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提出仁的主要目的和主要意义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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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思想最显著的特征之一,就是他提出了著名的仁学思想。在《论语》中,孔子在不同的场合,针对不同的对象和问题,对“仁”所作的规定和解释是不同的。这样一来,就给不同的价值主体在理解和施行“仁”的过程中造成了较大的自由空间。不可否认,孔子关于“仁”的思想在今天仍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适用性,正因为如此,对孔子的仁学思想进行深度挖掘和重新解读,对于促进我们今天社会的和谐发展也便具有了某些积极的支撑意义。

“仁者爱人”,是人之为人的基本价值准则,这对现代人正确处理人际关系、人物关系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

  据《论语?颜渊》记载,樊迟问什么是仁,孔子答道:“爱人”。这里,孔子明确将“仁”规定为“爱人”。所谓“爱人”,指的就是人与人之间的相亲、相近、相趋、相合。孔子在建构自己的仁学思想体系时,主张以血缘宗法为基础,建立和保持一种有着严格等级秩序而又充分体现“仁爱”精神的社会关系。孔子这种以“爱人”为核心的仁学思想始于亲而非终于亲,而“孝”被认为是“仁”的真正起点。“孝弟也者,其为人之本与!”,“孝”是研究孔子仁学思想的切入点。但这句话受到一些人的批评,认为孔子的仁学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家族伦理,进而成为一种政治伦理,其目的是为维护专制集权统治服务。这种解读方式是值得商榷的。事实上,亲亲之孝首先是一种人类共有的、最真实的自然情感,“孝”只是这种自然情感的最初表达。所谓“爱有差等”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等级关系,而只是血缘上的远近、亲疏。所以差异性原则,实际上是一种“自然原则”,是自然情感发展的必然过程,这也是人类生活的一个基本事实。“仁”自亲始,很难想象,一个对父母都缺乏爱心的人,能够普遍地去爱所有的人。这里虽有远近、亲疏之别,却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即是说,“仁”的本质并没有因为程度上的差异而发生变化。这些内容都体现出孔子以博大宽厚的胸怀对一般社会民众的关注,对整个人类社会发展中实现人际之间共同和谐发展的关切。在孔子看来,一个本质上有问题、思想上存有“邪念”的人是不可能达到“仁”的境界的。这一切都奠定了孔子作为中国乃至世界最伟大思想家的地位。

  更为重要的是,孔子的仁爱不仅要及于自己的亲人,而且要及于同类之他人乃至自然万物。孝弟为仁之本,这个“本”是说“孝”仅是“仁爱”的开端和起点,“仁爱”不可能仅停留于此,必然要进一步扩充和拓展开去。孔子主张将仁爱由亲亲之情逐步向外扩展,惠及整个人类———“泛爱众而亲仁”,使人人都能感受到仁爱,而不是以家庭为界限,将自己与他人、家庭与社会隔绝开来,更不是以家庭取代社会。尔后将对人类的道德关怀推及到自然万物,“智者乐水,仁者乐山”。孟子对孔子的仁学思想作了简约的概括:“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仁民”与“爱物”虽有不同,但是,仁的本质也没有变化,即都是出于一种生命关怀与爱。其所以能够如此,是由于人与万物是“一气相通”的,也就是说,人与万物是息息相关、生命相通的。在“生命相通”的意义上,人与万物是平等的。孔子关于“仁”的这一思想,可以说开启了人类最真诚的同情心,这一基本精神具有超越历史的恒久价值。

这种推人及物的情怀,对导引现代人走出“人类中心主义”和“自然中心主义”的怪圈,具有重大的启迪意义。人之所以为人,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人具有“仁”这样的道德理性,能够洞明事理,按照“仁”的法则去生活和发展。在处理人自身与自然万物的关系时,既不能只强调以人类利益为中心而忽视对自然环境的保护,也不能只注重自然保护,而完全置人类利益于不顾。人类利益与自然环境二者必须兼顾,但又是有“重点”和“差等”的。只有这样,才不至于使人类在处理自身与自然的关系时,陷入尴尬的“二难”境地。反之,我们人类生活在大自然中,凭借着自然的“生生之理”而有了生命和灵性,仰赖天地资源而不断发展进步,如果不去珍惜万物生命,热爱和谐,回报天地万物之恩惠,这样我们岂不成了受父母养育而不报父母之恩的不孝之徒吗?我们还能配称是“德性的存在”吗?我们自诩为“万物之灵”又灵在哪里呢?因此,对孔子的仁学思想进行现代性的解读,确实可以从中领悟到深层次的生态伦理学思想。

  显然,孔子关于“仁”的这一思想,即便是在几千年后的今天,对于我们正确处理人与人、人与自然万物的关系,以实现自然、社会的和谐发展仍具有普遍适用性和永恒价值。